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「110年度海洋教育體驗課程及交流活動計畫」之計畫申請案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月7日教國署國字第1100000640號函暨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教育課程及教學事項要點」規定辦理。
二、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配合行政院推動「向海致敬」政策,鼓勵國人「淨海、知海、近海、進海」,強化國中小學生參與各項海洋體驗課程及交流活動,引發學生熱愛海洋之情操,增進學生探索海洋知識的興趣,進而善待海洋、珍惜海洋資源,提升國中小學生之海洋教育素養,爰補助縣(市)政府及相關單位辦理旨揭計畫,俾鼓勵國中小學生親近海洋、向海學習。
三、 計畫執行期程自110年3月15日至110年12月3 1日,建議規劃方向依據地方特有之海洋環境資源,規劃適於國民中小學學生參與之海洋教育體驗課程及交流活動,提供相關支持及協助。
四、 本案之補助原則以每班次經費不超過新臺幣3萬元為原則,每班次參與人數建議20-50人(偏遠地區學校不限),補助項目包含出席費、講師鐘點費、教學材料費、印刷費、資料蒐集費、膳費、國內旅費、租車費、保險費及雜支等。
五、 請於110年2月2日(星期二)前將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寄至本局提出申請;另併同將計畫書及經費表電子檔各1份寄至mtsh102011@gmail.com(海洋教育承辦人信箱)。
六、 檢附計畫說明(含計畫申請書、經費申請表及成果報告格式)1份供參。(下載網址:https://reurl.cc/Q3rQQZ)。
七、 本案如有相關疑義,請洽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吳小姐(02)2462-2192轉1248;E-mail:ntoups12@email.ntou.edu.tw。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月7日教國署國字第1100000640號函暨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教育課程及教學事項要點」規定辦理。
二、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配合行政院推動「向海致敬」政策,鼓勵國人「淨海、知海、近海、進海」,強化國中小學生參與各項海洋體驗課程及交流活動,引發學生熱愛海洋之情操,增進學生探索海洋知識的興趣,進而善待海洋、珍惜海洋資源,提升國中小學生之海洋教育素養,爰補助縣(市)政府及相關單位辦理旨揭計畫,俾鼓勵國中小學生親近海洋、向海學習。
三、 計畫執行期程自110年3月15日至110年12月3 1日,建議規劃方向依據地方特有之海洋環境資源,規劃適於國民中小學學生參與之海洋教育體驗課程及交流活動,提供相關支持及協助。
四、 本案之補助原則以每班次經費不超過新臺幣3萬元為原則,每班次參與人數建議20-50人(偏遠地區學校不限),補助項目包含出席費、講師鐘點費、教學材料費、印刷費、資料蒐集費、膳費、國內旅費、租車費、保險費及雜支等。
五、 請於110年2月2日(星期二)前將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寄至本局提出申請;另併同將計畫書及經費表電子檔各1份寄至mtsh102011@gmail.com(海洋教育承辦人信箱)。
六、 檢附計畫說明(含計畫申請書、經費申請表及成果報告格式)1份供參。(下載網址:https://reurl.cc/Q3rQQZ)。
七、 本案如有相關疑義,請洽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吳小姐(02)2462-2192轉1248;E-mail:ntoups12@email.ntou.edu.t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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