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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第10屆國家環境教育獎」非個人組及個人組報名表

檢送「第10屆國家環境教育獎」非個人組及個人組報名表各1份,請踴躍報名參選並轉知所屬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「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」規定辦理。
二、 旨揭獎項係為獎勵從事環境教育成效優良者,環境教育範疇包含「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」、「氣候變遷」、「災害防救」、「自然保育」、「公害防治」、「環境及資源管理」、「文化保存」及「社區參與」,獎勵項目如下:
(一) 團體:從事環境教育之規劃、宣導及推廣等相關實務,績效卓著。
(二) 民營事業:對其員工、鄰近居民、參訪者及消費者等,進行環境教育或訓練,績效卓著。
(三) 學校:運用課程教學及校園空間,研訂環境學習課程或教材,並實施多元教學活動,從事環境教育,績效卓著。
(四) 機關、公營事業機構或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:從事環境教育之規劃、宣導及推廣等相關實務,績效卓著。
(五) 社區:從事環境教育及環境保護之規劃、宣導及推廣等相關實務,績效卓著之村里辦公處、社區發展協會或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。
(六) 個人:從事環境教育之規劃、宣傳推廣及輔導陪伴等相關實務,績效卓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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