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正「臺中市特殊教育輔導團實施要點」為「臺中市特殊教育輔導團作業要點」
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中市教特字第1130050991號來函辦理
修正「臺中市特殊教育輔導團實施要點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臺中市特殊教育輔導團作業要點」,並自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生效
本案電子檔詳見https://lawsearch.taichung.gov.tw/GLRSout/LawContent.aspx?id=GL001075
修正「臺中市特殊教育輔導團實施要點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臺中市特殊教育輔導團作業要點」,並自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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