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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臺中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要點」為「臺中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作業要點」

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中市教特字第1130065197號來函辦理
修正「臺中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要點」,名稱修正為「臺中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作業要點」,並自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生效。
本案電子檔詳見https://lawsearch.taichung.gov.tw/GLRSout/LawContent.aspx?id=GL001074#lawmen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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