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113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」初選事宜,請有意願參加的同仁向輔導組洽詢。
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
主旨: 為辦理「113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」初選事宜,請貴校及轉知所屬於113年3月29日前踴躍薦送參選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29日臺教學(一)字第1122806035D號書函辦理。
二、 有關113年適用之「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遴選表揚實施計畫」增修重點如下:
(一) 目的:明列表揚對象含括幼兒園。
(二) 表揚對象:
1、 特色學校獎:明列各級學校(含幼兒園)。
2、 績優人員獎:明列從事校內生命教育工作或教學。
3、 特殊貢獻人員獎:明列推展生命教育工作之各級學校校長及人員。
4、 新增「終身奉獻人員獎」,以表揚長期致力生命教育且對生命教育工作影響深遠、且具重大貢獻者。
(三) 獎勵名額:明確各類名額表揚數。
(四) 初選:增列教育部生命教育支持系統之推薦機制;初審單位之評選重點;增列教師法第30條,有關尚在調查之文字。
(五) 評選基準:
1、 因「特色學校獎」、「績優人員獎」刪除校園事件處理情形配分(5%),爰修正「資源運用」配分由10%調整為15%。
2、 增列「終身奉獻人員獎」評選基準。
(六) 獎勵及表揚方式:新增「特殊貢獻人員」及「終身奉獻人員」敘獎額度。
(七) 附則:增列推薦單位評選不實之規範。
三、 請有意願參與遴選或推薦之學校或個人,依以下內容辦理:
(一) 遴選表(含相關補充資料)以 A4格式撰寫30頁為限(特色學校109年至112年校園事件處理情形資料不列入篇幅頁數計算),正本1式4份(其中3份函報教育部,1份本局留存),無需膠裝,依序排列後以長尾夾固定即可。
(二) 「教育部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」簽名正本1式2份(1份函報教育部,1份本局留存)。
(三) 為製作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事蹟簡介事宜(含:手冊、成果輯、事蹟展幅、影片製播等),請提供近半年之照片。
(四) 請燒錄完整薦送表件(遴選表及佐證資料)以及照片電子檔光碟1式2份。
四、 薦送學校應審慎查核受推薦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教師法,經議決解聘、不續聘、停聘或資遣之情形。另「特色學校」部分,請確實撰寫110年至113年校園事件處理情形。
五、 上開資料請於113年3月29日(星期五)前免備文逕送南區國光國小輔導室呂玉珍主任(地址: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61號,電話:04-22872475#741,電子郵件:chichi@kkes.tc.edu.tw),俾辦理初審事宜。
六、 檢附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遴選表揚實施計畫、填表說明、檢核表、110年至112年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表揚名單、遴選表及教育部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各1份。
主旨: 為辦理「113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」初選事宜,請貴校及轉知所屬於113年3月29日前踴躍薦送參選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29日臺教學(一)字第1122806035D號書函辦理。
二、 有關113年適用之「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遴選表揚實施計畫」增修重點如下:
(一) 目的:明列表揚對象含括幼兒園。
(二) 表揚對象:
1、 特色學校獎:明列各級學校(含幼兒園)。
2、 績優人員獎:明列從事校內生命教育工作或教學。
3、 特殊貢獻人員獎:明列推展生命教育工作之各級學校校長及人員。
4、 新增「終身奉獻人員獎」,以表揚長期致力生命教育且對生命教育工作影響深遠、且具重大貢獻者。
(三) 獎勵名額:明確各類名額表揚數。
(四) 初選:增列教育部生命教育支持系統之推薦機制;初審單位之評選重點;增列教師法第30條,有關尚在調查之文字。
(五) 評選基準:
1、 因「特色學校獎」、「績優人員獎」刪除校園事件處理情形配分(5%),爰修正「資源運用」配分由10%調整為15%。
2、 增列「終身奉獻人員獎」評選基準。
(六) 獎勵及表揚方式:新增「特殊貢獻人員」及「終身奉獻人員」敘獎額度。
(七) 附則:增列推薦單位評選不實之規範。
三、 請有意願參與遴選或推薦之學校或個人,依以下內容辦理:
(一) 遴選表(含相關補充資料)以 A4格式撰寫30頁為限(特色學校109年至112年校園事件處理情形資料不列入篇幅頁數計算),正本1式4份(其中3份函報教育部,1份本局留存),無需膠裝,依序排列後以長尾夾固定即可。
(二) 「教育部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」簽名正本1式2份(1份函報教育部,1份本局留存)。
(三) 為製作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事蹟簡介事宜(含:手冊、成果輯、事蹟展幅、影片製播等),請提供近半年之照片。
(四) 請燒錄完整薦送表件(遴選表及佐證資料)以及照片電子檔光碟1式2份。
四、 薦送學校應審慎查核受推薦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教師法,經議決解聘、不續聘、停聘或資遣之情形。另「特色學校」部分,請確實撰寫110年至113年校園事件處理情形。
五、 上開資料請於113年3月29日(星期五)前免備文逕送南區國光國小輔導室呂玉珍主任(地址: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61號,電話:04-22872475#741,電子郵件:chichi@kkes.tc.edu.tw),俾辦理初審事宜。
六、 檢附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遴選表揚實施計畫、填表說明、檢核表、110年至112年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表揚名單、遴選表及教育部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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