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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動體育新南向政策

一、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9月6日臺教體署學(三)字第1120035580號函辦理。
二、 計畫補助項目及申請重點如下(詳如附件):
(一) 經費項目:依計畫實際需求審查後核定(經費編列請參考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)。
(二) 申請類別如下:
1、 學校運動團隊雙向交流。
2、 學校體育運動參訪雙向交流。
3、 運動賽事交流。
(三) 申請作業:
1、 申請程序:申請單位(各校)將相關表件及計畫函送本局初審後,再由本局函轉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提出申請。
2、 申請時間:本局須於辦理或參加活動3個月前將申請資料送達國立彰化師範大學,請各校留意函報本局時限。
3、 申請應檢附資料請依實施計畫第六點第(三)款規定辦理。
4、 各校應於線上管理系統登錄案件資訊,並於活動辦理完畢後上傳成果報告(計畫網站https://sasportnsp.ncue.edu.tw/)。
三、 目前雖因新南向各國COVID-19疫情已趨緩,惟考量疫情發展變化快速,各單位辦理赴新南向各國交流時,請依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相關防疫規定辦理,以維護各校師生之健康。
四、 檢附實施計畫如附件,如有計畫內容相關問題,請逕洽彰化師大(電話:04-7232105)蔡小姐(分機1967)或董小姐(分機1978)詢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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