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:::

112學年度適應體育教學精進計畫

一、 依據體育署112年9月6日臺教體署學(二)字第1120035051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提升12年國教階段各級學校適應體育之推動量能,及提高體育、特教教師及相關專業人員之適應體育教學能力,以優化及維護身心障礙學生之體育課參與機會,體育署特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。
三、 旨揭計畫相關資訊摘要說明如下,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:
(一) 申請資格:全國推行適應體育發展之教育部主管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、直轄市政府教育局、縣(市)政府。本計畫鼓勵跨領域或跨校聯合提案,合作辦理達到共同推動適應體育之目的。
(二) 申請期限:有意申請學校請於112年9月23日前檢具計畫書、經費申請表及計畫合作協力同意書(同意書無則免),免備文逕寄(送)達本局體育保健科彙辦,並請將電子檔寄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(peilinchou80@taichung.gov.tw)。
(三) 計畫輔導與執行階段:自核定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。
(四) 本計畫經費編列與支用須依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