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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課後社團,應落實課程、教材之審查機制
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2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98833號函辦理。
二、 重申請貴校於學期開學前確實審查課後社團課程、教材,確保未使用簡體字教材,以維護學生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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