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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「解密海洋,看見未來」海洋公民科學計畫徵件須知與辦法

轉知「解密海洋,看見未來」海洋公民科學計畫徵件須知與辦法如附件,請查照。
說明: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086795號函辦理。

解密海洋 看見未來
海洋公民科學計畫 徵件須知與辦法
一、計畫目標
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(以下簡稱為本署),為鼓勵更多公民科學家加入守護海洋
的行列,舉辦「解密海洋 看見未來」徵件活動(以下簡稱為本活動),藉由公民的
力量,提出具創新主題且可執行之海洋公民科學計畫,建構海洋公民科學能力,收
集與海洋相關的觀察資料,透過回報數據的統計分析,加強海洋監測能量。
二、計畫依據
依據本署「112-113 年度推動海洋公民科學家計畫」辦理。
三、計畫期程及經費
(一) 執行期程:自計畫核定日起至 113 年 11 月 30 日止。
(二) 經評審複審通過之獲選團隊,每隊將獲得最高為新臺幣二十萬元的執行經
費。本署得視投件件數和提案水準(包含申請時提出的計畫書與後續修訂版
本)酌予增減入選件數與核給額度。
四、申請資格
(一)個人:具中華民國國籍,年滿 18 歲以上,得以個人名義報名。如為無行為
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,應得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意。
(二)團隊:國內國中、高中(職)老師帶領之師生團隊、大專校院(含專科學校
及碩博士)教師、在學學生或社團,每隊以 5 人為限,不限國籍。如團隊中
有未成年人、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,應得其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
意。
(三)合夥、法人與非法人團體:關注海洋相關生態及議題的合夥、社團法人(包
含公司)、財團法人、學校及其他非法人團體,皆應經核准立案且登記地為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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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民國境內。參與本計畫以同屬一合夥、法人或非法人團體的 5 人為限。
五、報名作業
(一)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 8 月 4 日中午 12 點止。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。
(二)報名方式:報名者應於報名時間截止前上網填寫報名表單並上傳應備文
件,完成報名作業。表單連結:https://forms.gle/N3i8bMDWfSG6Tp9W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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