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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臺中市112年度「友善校園」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-友善校園獎評選,薦送資料收件期限展延至112年5月5日(星期五)止,敬請有意願參加評選的同仁與輔導組聯絡。

轉知:臺中市112年度「友善校園」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-友善校園獎評選,薦送資料收件期限展延至112年5月5日(星期五)止,敬請有意願參加評選的同仁與輔導組聯絡。

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日臺教學(二)字第1122800939A號函及本局112年3月9日中市教學字第1120018106號函(計達)辦理。
二、 凡111年度積極推動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各項議題實務,表現優良之學輔主管、學務人員、輔導人員、導師、行政人員、特殊貢獻人員及學校等,請踴躍報名參加。
三、 有意參與評選或推薦之學校或個人,請備妥薦送表件併同「評選相關提醒事項檢核表」依序以長尾夾固定,於112年5月5日(星期五)前免備文逕送本市大里區美群國小輔導室陳松雪主任(41273大里區美群路99號)彙辦,並以電話聯絡確認(24951335轉1804)。
四、 另依教育部109年2月15日臺教學(二)字第1090015139B號令修正發布「友善校園獎評選要點」第3點規定略以,曾接受本獎項獎勵或表揚之學校或個人,3年內不得薦送;另受推薦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教師法,經議決解聘、不續聘、停聘或資遣之情形。是以,薦送前請務必查核確認為禱。
五、 隨文檢附旨揭實施計畫及近3年教育部友善校園獎表揚名單各乙份供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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