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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清查符合112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者計張鈺涓教師等3人,如有誤列或漏列者請於112年3月15日前通知人事室補正。

經清查符合112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者計黃詩旻教師、陳怡臻教師(服務滿10年)、張鈺涓教師(服務滿20年)等3人,如有誤列或漏列者請於112年3月15日前通知人事室補正。
(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2點:各級公立及已立案私立學校之在職專任合格教師,至每年7月31日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10年、20年、30年、40年,成績優良者,於每年教師節分別致贈獎勵金。第4點:在職專任合格教師因故申請留職停薪,復職後仍任專任教師者。年資得視為連續,但該段年資不予採計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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