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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教師請假規則」第3條、第13條、第18條

有關「教師請假規則」第3條、第13條、第18條,業經教育部於111年6月15日以臺教人(三)字第1114200873A號令修正發布,檢送原函及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條文)各1份,請查照。
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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