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111學年度防災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」
(一) 報名方式:請備妥表件,註明「111學年度防災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」,以郵寄方式或逕送本局學生事務室彙辦(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)。
(二) 繳交表件:
1、 報名表1份。
2、 服務學校(幼兒園)校長(園長)同意書1份。
3、 2吋半身正面相片1張黏貼於遴選報名表。
(三) 報名期限:自即日起至111年7月4日(星期一)止。
(四) 遴選程序:111年7月8日(星期五)進行書面審查作業,具特殊條件者優先錄取;錄取名單公布於本局全球資訊網(www.tc.edu.tw)。
(二) 繳交表件:
1、 報名表1份。
2、 服務學校(幼兒園)校長(園長)同意書1份。
3、 2吋半身正面相片1張黏貼於遴選報名表。
(三) 報名期限:自即日起至111年7月4日(星期一)止。
(四) 遴選程序:111年7月8日(星期五)進行書面審查作業,具特殊條件者優先錄取;錄取名單公布於本局全球資訊網(www.tc.edu.tw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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