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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市「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」簡章,請九年級身心障礙學生及家長參閱

一、依據臺中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辦理。

二、旨揭安置簡章如附件並公告於下列網站,請學生及家長參閱

(一)本局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tc.edu.tw/)。

(二)本市特教資訊網(http://spec.tc.edu.tw/)。

(三)本市立啟聰學校(https://thdf.tc.edu.tw/)。

三、另教育局將於110年12月30日(星期四)於上開網站公告本市各高中職校實際開缺名額,屆時請留意相關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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